政协委员+退休老法官 聚力共护企业发展

政协委员+退休老法官 聚力共护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29 17:05:57 来源:新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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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要把代表委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激励和约束大家常态化履职、‘全天候’履职”工作要求,2023年4月20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与新城区政协共同揭牌成立“政协委员调解室”。调解室自运行以来,切实发挥出政协委员与群众联系密切、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和法院的职能优势,让民主协商、法治保障两种力量相向而行、同频共振。

政协委员+退休老法官

聚力共护企业发展

基本案情

被告呼和浩特某公司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形式,向原告北京某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支付工程款,票据金额50余万元。2022年1月,原告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被告未应答、亦未拒绝付款。

后经多次催要,被告均未支付工程款。原告认为被告行为构成实质拒付,违反票据承兑规则和付款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政协委员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政协委员调解室”接收案件后,立即组织政协委员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梳理,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原委。同时,政协委员积极与新城区人民法院指导法官和退休老法官调解员进行沟通,明确后续调解工作开展方向。

调解现场,政协委员从诚信经营的角度出发,向被告讲明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重要性。同时,结合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退休老法官则从法律专业角度,耐心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释明了票据权利人和票据债务人的权利义务。

经过充分沟通,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票面金额无异议,原告愿意放弃利息主张。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项,纠纷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票据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与交易媒介,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仅是商品交易、资金融通与服务提供的直接凭证,更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信任与权益保障的桥梁。个别企业因为票据管理不规范、缺乏票据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诚信经营理念缺失等原因,导致纠纷产生,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该案中,政协委员与退休老法官共同参与票据纠纷案件调解,在高效化解纠纷的同时,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如果汇票到期付款义务人一直未付款,法官提醒您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妥善保管商业承兑汇票原票,并及时取得拒付证明。该证明可以是义务人出具的书面拒付材料、影像资料、邮件、聊天记录等。

2.如果协商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及时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诉讼前权利人应当充分分析纠纷实际情况、整理相关证据,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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