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司法局备案成立于2021年,设立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由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及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业务指导。调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职调解员6名,兼职调解员23名。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为规范调委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市司法局联合市中院和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调解程序和调解流程》《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等文件。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多元治理,协同共建的衔接机制,市司法局推动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工作。加强了行政和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衔接,推行“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模式,为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基础。
为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指导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知行青城”调解工作室。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新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庭成立了“知行青城”调解工作室,常驻知识产权审判法庭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调解工作室的成立进一步密切了司法机关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动,有效整合资源优势,推动纠纷快速有效处理。
自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调解成功63件,撤诉案件19件,司法确认26件,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74.42万元,有力维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