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调解促履行 让劳动者不再忧“酬”

暖心调解促履行 让劳动者不再忧“酬”

发布时间:2024-10-31 11:42:29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2024年10月24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劳务费用引起的纠纷,被告现场向原告支付劳务费8.5万元,成功将双方矛盾化解在诉前,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被告某印刷厂于2011年承接一批社保卡印刷工作,并将卡片信息录入工作交给原告张某进行,约定每张卡片一元钱的费用标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张某所述,其在2011至2014年间完成18万张卡片信息录入,但被告印刷厂仅在2011年支付2万元劳务费,剩余16万元劳务费一直未予支付。原告张某曾多次联系催要,但被告印刷厂一直推脱。后张某因老伴生病、家境困难,无奈将某印刷厂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劳务费用及利息20余万元。

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审查认为,该案权利义务明确,故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由新城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调解员闫佳新昀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发现原告张某提交的证据均为其在工作期间个人手写记录的工作信息,并未与被告印刷厂进行核对,也无被告的盖章或签字。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后,调解员了解到,原告张某已经70多岁,因老伴身患癌症急需用钱,不得已才将被告诉至法院。被告印刷厂则在电话中表示,张某确实承担过信息录入的工作,但具体情况还需查阅资料予以确认。

面对案件的特殊情况,调解员及时与指导法官沟通,明确下一步调解思路。在指导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认为双方的纠纷实际上是一笔“良心账”,由于原告提供的证据证明力有限,案件若进入审判程序,原告张某的主张很可能不被支持,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更有利于高效、低成本地保障张某权益。

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决定率先采用“背对背”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向原告指出其证据问题的同时,向被告讲明原告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诚信履行的重要性,双方均表示理解,愿意配合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在“背对背”沟通取得积极成效后,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开展“面对面”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劳务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上。在调解员的组织和沟通下,被告基于案件所涉事实发生时间较长、相关信息难以明确核对等原因,愿意分期支付10万元劳务费用,但原告因急需用钱,并不接受分期支付。

为推动案件切实化解,调解员再次与双方进行现场单独沟通,最终,在耐心释法和劝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现场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一次性履行劳务费用8.5万元,双方再无争议。

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瞄准矛盾症结,让民生案件办理更有温度、更加高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暖。

微信

微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