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奔波不停歇 异地执行促履行
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化德县,开展异地执行,顺利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还清剩余欠款55000元,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本是亲戚关系,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11万余元,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玉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向王某归还了借款57000元。判决生效后,剩余55000元李某并未主动归还,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线上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和冻结,发现仅有零星存款。执行干警联系李某,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无奈其消极对抗执行。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化德县某村从事生猪养殖工作,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本着执行到位的原则,迅速出发,奔赴300多公里外的化德县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
双方当事人虽有亲属关系,但因借贷纠纷产生嫌隙,被执行人李某因借钱纠纷对王某颇有怨气,始终拒绝给付剩余欠款,面对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执行干警采取“柔性执行”策略,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既讲法律责任,又讲道德义务,既讲个人利益,又讲社会影响,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多管齐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和执行干警从早到晚历经10个小时的耐心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当场支付剩余欠款55000元,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不分昼夜,听令而行,是执行工作的常态;穷尽措施,司法为民,是执行干警的初心。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机制,凝聚执行合力,以全力以赴的决心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以勇往“执”前的姿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