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诉前调解 两起劳动争议当场履行
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两起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共生,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司法力量。
基本案情
小田、小贾入职内蒙古某商贸有限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至起诉前,公司一直未向两人支付拖欠工资也未缴纳社保,两人无奈向公司申请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公司仍未支付。随后,两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公司因不服仲裁结果向玉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玉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玉泉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联合调解两起案件。
调解员卢士平官充分运用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向公司表达了对其生产经营期间面对的困境的理解,同时就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及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进行阐明,敦促他们担负起一个企业的担当和责任,主动积极解决问题,营造充满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形象,为下一步企业发展奠定基础。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将拖欠二被告的工资及未缴纳社保经济补偿金共计15000元,当场一次性支付到位。至此,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