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化干戈,12名农民工讨薪调解现场“薪”满意足

释法明理化干戈,12名农民工讨薪调解现场“薪”满意足

发布时间:2025-05-14 09:49:58 来源: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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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务报酬能否及时、足额支付,关系到民生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名农民工领取工资款共计10万余元,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A公司是某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B公司是分包单位。2024年1月6日起,原告12位农民工受B公司雇佣,约定每日工资500元/天。工作完成后,A、B公司均未向原告支付工资,原告多次讨要无果后,向和林格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求助,县综治中心将该案委派给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驻综治中心特邀调解团队,调解团队委派退休法官调解员参与调解。

调解伊始,退休法官先是认真倾听、仔细了解12位农民工的具体诉求,而后向二被告展开释法明理工作,郑重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又会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诫企业要换位思考,体谅农民工的不易。经过多轮协商,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令人欣慰的是,被告方于调解现场一次性支付了104443元工资,成功化解了此次纠纷,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民生及群众疑难愁盼事项,积极探索劳动者讨薪“最优解”,努力为劳动者“解薪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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