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酒”竟是小作坊灌装!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分层打击制售假酒犯罪

“名酒”竟是小作坊灌装!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分层打击制售假酒犯罪

发布时间:2025-05-26 09:45:48 来源:首府知产检察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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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成本不足百元的劣质酒,披上“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外衣后流入市场,身价翻倍……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及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的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有力守护消费者权益与企业知识产权。

居民区暗藏制假窝点

假名酒流入市场

2023年9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接到线索,称玉泉区辖区内存在可疑白酒加工作坊。公安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逐步摸清玉泉区、回民区等地暗藏的多个“名酒作坊”。经调查,范某在未取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加工假冒“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高端白酒,并通过隐蔽渠道销售给下线经销商。公安机关在其仓库中查获287瓶待售假酒,货值达3万余元,非法经营数额达23万元。

陈某明知范某提供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仍大量进购并转售给烟酒门店,销售金额达14.84万元。经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企业鉴定,涉案酒品及包装材料均为伪造。

分层分类精准打击

推动行刑反向衔接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该案具有涉案环节多、人员构成复杂、犯罪情节轻重不一等特点。承办检察官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通过系统梳理微信转账记录、快递物流单据等关键证据,精准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并逐一核实各犯罪嫌疑人的销售金额及违法所得情况。

经全面审查,检察机关根据涉案人员在犯罪活动中的层级地位、作用大小等差异因素,分层分类处置。对犯罪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主犯范某、陈某依法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由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

2025年4月8日,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决结果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此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分层分类处理,依法对多名涉案人员差异化处置,并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不仅为消费者和企业筑牢了权益保护 “防护墙”,更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成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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