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夜间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夜间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5-06-16 10:32:22 来源: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郭惠心
分享到: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有这样一群人悄然出动,他们的身影穿梭在夜色之中,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6月11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夜间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针对部分被执行人行踪不定、传唤不到等情况,进行夜间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高压态势向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亮剑”。

为确保此次行动精准高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认真统筹谋划,就全院小标的执行案件及时靠前安排部署,通过梳理案件台账,细化执行举措,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傍晚6:30,执行干警们兵分四路,按照既定计划分别奔赴执行现场,严格依法依规办案。集中执行过程中,干警们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对被执行人的教育引导,积极促成执行和解。同时,灵活采取拘传、搜查、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尤其对不听劝阻、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切实彰显法律权威。

执行首夜,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搜查住所6处,执行到位6万元,执结3件,执行和解1件。

案件一

被告王某、郭某系夫妻关系,因买房缺少资金向原告付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郭某仅还款一万元后便不了了之,付某多次催促无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郭某仍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家将王某传唤至法院。王某起初仍以各种理由逃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对王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严肃告知若其继续拖延执行,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协商,一次性支付1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案件二

在某热力公司与张某、王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两案中,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张某、王某向原告分别支付热力费6678元和15520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和王某一直未支付,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张某、王某至法院。面对法律威慑,张某、王某心理防线瞬间崩溃,两人当场支付全部热力费。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微信

微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