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困境 法官调解展司法温度

承揽合同纠纷困境 法官调解展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5-06-20 10:17:29 来源: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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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引纠纷,是装修公司未尽装修义务还是业主拖欠装修款,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小案”依法办理不难,但如何将其“办好”呢?看托县法院法官如何依法办案。

6月16日,托县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前,原告小伟与被告小天基于信任达成合作,被告装修房屋时雇佣原告做木工、油工等工作,原告依约完成了承揽工作并交付。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在完工后及时支付相应款项。然而,自完工之日起,被告仅支付原告施工费12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无故拖欠。期间,原告多次尝试与被告沟通协商,被告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原告小伟向托县法院提起诉讼,期望借助法律的力量讨回公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阅卷梳理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被告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而原告则强调工程已通过验收,要求被告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双方僵持不下。

法官转变调解策略,一方面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阐释《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另一方面从邻里和谐、诚信履约等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法官细致入微的释法明理与真诚态度逐渐融化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最终,在多轮沟通与协调后,被告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与违约行为的严重性,态度逐渐软化,主动提出先履行部分欠款,并在一个月内偿还剩余38000元装修款,至此,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原告拿到部分欠款激动地说:“感谢法官,让我不再为这笔钱日夜发愁!”被告也对法官表示感谢:“以后一定诚信做人,不再让矛盾越积越深。”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托县法院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它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更修复了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签订加工承揽等各类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施工标准、工期、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秉持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违约行为引发法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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