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纠纷 有了“最优解”

涉农纠纷 有了“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5-08-01 09:29:46 来源:武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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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法院哈乐法庭位于武川县哈乐镇,辖1镇3乡,辖区内以马铃薯、莜麦种植和肉羊等养殖为核心的农业产业是当地的经济发展的支柱,也是农户增收的主要来源。因此,哈乐法庭经常收到由土地衍生出的各类涉农纠纷案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法官你来评评理,这个水井是我自己花钱挖的,凭什么不让我用?"

"水井虽然是他花钱挖的,但是占的是我们村里的地,而且离我们集体的井太近,让他用了水,我们地里的水不够了"……一个用水的问题,让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原来,霍某某此前在该村承包耕地,为解决灌溉难题,自行在该村地片打井。然而在2024年,双方因地租问题解除承包合同,后霍某某转而承包了与该村相邻的土地,打算继续使用之前打的水井来灌溉现承包地,但该村的村民不同意霍某某使用水井,他们担心霍某某的用水行为会致使其村的水井水量不足,无法满足自身农业生产需求,双方由此产生激烈纠纷,关系一度紧张。

司法所在多次调解未果后,立即启动“四所一庭”联动调解机制,由哈乐法庭、耗赖山乡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派员共同组成调解小组,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一方面,司法所发挥长期扎根基层、熟悉乡情民意的优势,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另一方面,法庭和律师事务所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为双方提供全面、细致的法律分析;派出所就双方发生矛盾时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画红线、定规矩。一番工作下来,双方当事人开始站在解决问题的角度进行理性沟通。

哈乐法庭庭长武宁见时机成熟,开始向双方释明诉讼程序的利弊,并向村民说明霍某某合理使用原有灌溉井的合法性,同时要求霍某某也要充分考虑集体地村民的顾虑。最后,哈乐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为双方当事人提出了可行的调解建议,双方达成了共识。

"这类涉农纠纷单靠一个部门来解决是远远不够的,往往是经过多次调解也解决不了,而引入“四所一庭”联动调解机制参与调解是以最少消耗资源最快的速度化解纠纷的关键和前提。"哈乐法庭庭长武宁说道。

此次纠纷的处置,充分彰显了“四所一庭”联动调解机制在基层矛盾纠纷处理中的强大效能。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当地和谐稳定和农业生产秩序。今后,哈乐法庭将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四所一庭”联动调解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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