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当场到账!一场调解让交通事故纠纷“尘埃落定”

赔偿款当场到账!一场调解让交通事故纠纷“尘埃落定”

发布时间:2025-08-07 09:29:09 来源: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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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一声清脆的手机提示音响起,愁眉紧锁的原告终于舒了一口气。

2024年9月的一天,被告小李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托克托县某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巷口时,与前方同向驾驶小型轿车的原告小军发生碰撞,造成小李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事故主要责任、小军负次要责任。事故造成原告车辆严重损坏,因赔偿协商未果,小军将小李诉至托县法院,索赔各项损失近一万元。

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且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依法委托托克托县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进行先行调解。案件迅速进入调解程序,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接手后并未急于调解,而是先仔细审阅了事故认定书、收入证明、车辆定损单等关键证据,厘清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之后,才与双方分别约谈,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和担忧。小军表示要尽快拿到车辆维修费用,缓解生活压力;小李则希望赔偿金额合理透明,避免后续纠纷。

在双方情绪稳定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他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逐项分析小军主张的费用合理性:哪些项目有充分依据应予支持,哪些计算标准需要调整,哪些诉求缺乏证据支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不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事故已发生,久拖不决对双方都是消耗。小李暂时经济短缺,小军也希望早日了结安心。 在调解员专业、客观的分析和充满人情味的劝导下,双方态度逐渐软化。

经过几轮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小李一次性赔偿小军车辆维修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万元整。最令人欣慰的是,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小李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将1万元赔偿款全额转账至小军账户。随着清脆的到账提示音响起,困扰双方数月的纠纷瞬间化解,压在心头的大石终于落地。小军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小李也如释重负。

此次调解既坚守了法律底线,又兼顾了当事人实际需求,是托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托县法院将持续以专业司法能力融合温情服务,让“案结事了”的司法承诺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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