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抚养费遭拘留,朋友欠款促和解
10月10日,按照呼和浩特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同步开展“青城利刃·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仪式,武川县法院积极响应,对专项执行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拒不履行义务,拘!
申请执行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杜某某于2011年4月结婚,2012年3月生育一子,2013年调解离婚,约定由被执行人杜某某抚养婚生子杜某,后申请执行人以杜某某未尽到抚养义务为由,于2024年8月向武川县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杜某的抚养权变更为韩某某,杜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判决生效后,杜某某未履行支付义务,韩某某及儿子杜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官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多次责令杜某某履行付款义务,但杜某某却置若罔闻。
执行当天,法官依法将杜某某带至法院询问室。在法官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后,杜某某仍不为所动。鉴于杜某某有能力履行而却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对杜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刚柔并济促和解,赞!
在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武川县法院执行法官以情为介、以法为据,成功化解朋友之间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张某向张某某借款 2 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张某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张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张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张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张某某及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通过线上查控财产、电话督促等多种手段,多次劝导张某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张某始终不为所动,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为推进案件进展,主动联系申请人张某某家属一同前往张某家中。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执行干警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耐心释法明理,积极主持双方协商。最终,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张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张某某家属也作出适当让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张某在2026年底前全部付清,其间根据实际收入情况部分履行,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在本次执行专项行动中,武川县法院将坚决对标呼和浩特市中院工作部署,以司法为民的初心扛起责任,以服务大局的担当践行使命,以只争朝夕的劲头推进工作。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将打通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作为前行的目标,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 “法律权益” 转化为 “实际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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