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准+强化协作!呼和浩特市公检法联合出台拒执刑事案件工作指引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统一拒执罪适用的裁判尺度,强化打击规避执行的威慑力。10月29日,呼和浩特市中院联合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举行《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移送标准与协作工作指引》会签仪式,并召开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座谈会。
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宏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云翔,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俊梅出席会议,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干警参加会议,呼和浩特市中院执监庭庭长、执行局负责人赵佳娜主持会议。
会上,三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移送标准与协作工作指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工作要求、移送程序、证据要求、协作与监督机制等方面深入交流,对建立信息共享与快速沟通机制,实时交流案件进展、证据材料等关键信息,实现线索移送、立案反馈、侦查进展、审查起诉等环节达成共识,着力解决提升证据固定、程序衔接能力,解决“不敢用、不会用、用不准”问题,推动“以惩促执”。
座谈中,与会人员深入解读了《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移送标准与协作工作指引》,聚焦当前拒执案件办理中证据收集认定、移送标准、流程衔接等关键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与意见交换。
此次会议还进一步明确了三机关在打击“拒执罪”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统一证据标准与法律适用认识,案件流转衔接等流程,在加强协作配合上达成前瞻性、可操作性共识,为精准高效打击拒执犯罪注入了强劲动力。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中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司法举措,提升执行质效,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蒙公网安备15000002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