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产,15万折价款,冰封的亲情如何解?

一套房产,15万折价款,冰封的亲情如何解?

发布时间:2025-11-06 09:39:25 来源: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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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本来就该是我的,凭什么还要给他钱?”王某情绪激动地说道。

“法院都判了,你一分钱都不给,我还能怎么办?”刘某无奈地摇头。

这一幕发生在托县法院执行局,一对夫妻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对簿公堂,又因执行款项支付陷入僵局。究竟是何原因让这对夫妻的矛盾不断激化?执行法官又是如何化解这场纠纷的?

夫妻离婚对簿公堂,房屋分割各执一词

刘某与王某原本是一对夫妻,育有一女,后因性格不合,婚姻走向尽头。2025年2月,二人因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托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双方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但王某需向刘某支付15万元补偿款。判决生效后,王某虽顺利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却对支付补偿款的判决内容耿耿于怀。

判决生效拒不履行,申请执行矛盾升级

“我觉得判决不公平,房子本来就是我出的钱多,凭什么还要给他15万?”王某满腹委屈。

面对王某拒不履行的态度,刘某于2025年9月向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得知自己成为被执行人,情绪更加激动,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执行法官双管齐下,释法明理化解心结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并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双方的真实想法。

“我们也知道你们曾经是夫妻,还有一个孩子,不想把事情做得太绝。”执行法官在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时说道。面对王某,执行法官耐心释明,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履行,同时倾听她的不满和诉求,给予情感上的理解和支持。面对刘某,执行法官引导他换位思考,理解王某的情绪来源,并劝说其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适当缓和双方关系。

分期付款达成协议,当面履行冰释前嫌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疏导,王某的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同意支付补偿款,但因资金周转问题,希望能够分期支付。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分三次向刘某支付15万元,并于签订协议当天在法院当面支付第一笔款项5万元。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将5万元现金交到刘某手中,双方表情从最初的僵硬逐渐缓和。

托县法院始终坚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讲究情、理、法深度融合,充分彰显为民司法情怀,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推动“青城利刃”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走深走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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