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法系统拟推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1 16:33:40 来源: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贾海东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呼民模专班发〔2025〕1号)精神,经全市政法各单位推荐,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推荐1个集体、2名个人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附件:拟推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联系人:贾海东
联系电话:18047110416 0471-4808160
地 址:党政机关办公楼(新华大街1号)952办公室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拟推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
模范个人名单
一、拟推荐模范集体(1个)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
二、拟推荐模范个人(2名)
1. 赵强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回民区大队综合中队四级警务辅助人员
2. 周媛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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