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复审对象的公示
关于对2025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复审对象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平安建设评比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推荐4个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进入2025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复审程序。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联系人:高韵淇
联系电话:0471-4808210
地址:党政机关办公楼(新华大街1号)935办公室
附件:拟推荐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复审名单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拟推荐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复审名单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4个)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要案中队
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昭君路司法所
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人民政府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5个)
1.屈 洁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
2.郭燕飞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3.云柏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4.张笑凡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5.阿拉达尔 呼和浩特市金融办监督问责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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