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与强制措施并重 彰显司法温度与力度

温情调解与强制措施并重 彰显司法温度与力度

发布时间:2026-01-19 10:03:49 来源:清水河政法综治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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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关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清水河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强制措施的“力度”与司法为民的“温度”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精准施策,高效化解一批执行难题,用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情。

刚柔并济:强制措施与温情调解双向发力

清水河县法院将释法析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既以法律刚性破除执行壁垒,又以人文关怀化解矛盾隔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在白某申请执行张某、刘某夫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白某因丈夫患病行动不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将该案列为优先执行小标的案件,督促被执行人张某夫妇履行义务。

双方到院协商时,张某坦言自身因肺部疾病导致收入微薄,还需抚养孩子,无力一次性清偿案款。干警充分考虑双方实际困难,一方面向张某详细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耐心安抚白某情绪,搭建沟通桥梁。最终,张某当场筹措并履行2000元,与白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白某也主动申请解除对张某夫妇的全部强制措施,为其外出打工创造条件。

而在张某与侯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则展现了执行工作的“刚性一面”。案件执行过程中,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侯某,其始终避而不见,妻子董某称侯某因车祸头部受创导致精神异常,无沟通及还款能力。执行干警秉持严谨态度,多次释法明理,要求其提供相关病历材料。

最终,侯某在董某陪同下到法院,以“不知道、不清楚”为由抗拒沟通,未提交任何精神类疾病及其他影响沟通及行动能力疾病的依据。执行干警通过细致观察侯某的言行举止,判断其具备正常沟通和履行能力,存在故意逃避、拖延执行的情形。经再次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后,法院依法决定对侯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体检环节,因侯某称其“头疼”,又为其进行了头部CT检查,结果显示无异常。在公安机关办理拘留手续期间,执行干警联合公安干警再次向侯某释法析理,讲明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此时,侯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与董某主动联系筹措款项。考虑到侯某的悔意和履行态度,申请人也主动减免部分案款,侯某现场履行14万元,该案得以圆满了结,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情系民生:法理情理融合守护群众福祉

涉民生案件直接关系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清水河县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案件作为“优先项”,坚持情理兼顾、法理并用,用有温度的执行化解矛盾,守护民生底线。

白某申请执行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王某长期拖欠抚养费,导致独自抚养孩子的白某生活艰辛。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传唤至法院后,王某起初声称“已支付过抚养费”,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明,还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

法官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切入,耐心开展思想工作:“抚养费不仅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更是父亲对孩子应尽的责任。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爱与支持,按时支付抚养费,让孩子感受到父爱,才能为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同时,干警也明确告知王某,若继续抗拒执行,将面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严重法律后果。

在情理与法理的双重触动下,王某终于幡然醒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他当场履行8000元抚养费,并与白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每月按时分期支付。更令人动容的是,王某主动向白某承诺,待儿子年满18周岁后,将继续承担抚养责任,与白某共同支付孩子后续的教育、生活等费用。一句承诺,让失落的亲情重新回暖,也让司法的温度传递到当事人心中。

护航发展:精准施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护航企业发展是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清水河县法院扎实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坚持“保权益”与“护经营”并重,通过促成和解、灵活执行等方式,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呼和浩特市五良太乡某村委与内蒙古某牧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签订基础母羊托养分红协议,村委将基础母羊交付给该牧业公司自主饲养,牧业公司需按协议约定向村委返还利润。然而,牧业公司未如期按约定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刘某始终推脱不愿露面,干警到企业住所地调查也无果。在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深入排查,在一处街边蹲守找到刘某。面对干警的询问,刘某表示,母羊已全部变卖,无法按判决返还实物,愿意以现金折抵,但目前企业经营困难,希望能分期履行。

干警充分考虑企业生存需求,组织双方协商,最终,村委表示理解企业的难处,同意了现金分期履行的方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村委的合法权益,又为牧业公司争取了恢复经营的机会。

下一步,清水河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既保持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又传递司法为民的温情关怀,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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