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家门口”的幸福,呼和浩特两级法院深耕物业纠纷审判提质效

司法护航“家门口”的幸福,呼和浩特两级法院深耕物业纠纷审判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6-01-20 09:33:32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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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和高效化解,提升物业纠纷案件审理质效,统一裁判尺度,1月14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召开物业纠纷审判工作交流座谈会。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臻出席会议,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窦双、民三庭庭长何玉山、民三庭干警及各基层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共同为破解物业纠纷治理难题建言献策。

何玉山通报了近三年以来全市法院物业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窦双庭长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管辖、与住建部门对接、综治中心的建立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各基层法院就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物业纠纷审判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前期物业合同效力、自用充电桩安装问题、物业服务标准界定等重点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此次座谈会,参会干警群策群力,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审判思路和意见建议。

周臻指出,物业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居住体验和城市基层治理效能。此次座谈会旨在精准梳理审判痛点、交流实践经验、统一裁判标准,为推动物业纠纷实质化解提供有力支撑。会议要求,一是深化裁判尺度统一,充分发挥“首案效应”,减少同案不同判,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协同,两级法院主动对接综治中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及住建、物业主管部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萌芽阶段化解;三是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工作,在物业服务纠纷裁判文书中加强说理力度,将情理法融入审判全过程,做好法治宣传;四是优化审判方式,在全市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要素式审判模式,为相关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司法建议。

本次座谈会进一步明晰了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预防+调解+审判”全链条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助力构建物业治理新格局,以司法力量守护群众“家门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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