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无着落 多元化解解民忧 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一次性调解26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6-01-22 09:27:37 来源:清水河政法综治 责任编辑:郭惠心
近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12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为韭菜庄乡大桦树沟村村民要回拖欠已久的土地租赁费1.6万余元。
2019年,原告夏某、夏二某、李某等12户村民与被告任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每年按每亩20元分别向各原告给付土地租赁费。后被告与原告解除合同,但尚欠原告两年租赁费未给付,任某认为欠付的两年租赁费不应由其给付,应当由实际租地人唐某给付,原告认为合同是跟任某签的,租赁费理应由任某给付,且唐某不同意给付土地租地费。农户陷入租金收不着、被告分不清的困境。
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立案,考虑到除本次起诉的12件案件外,还有14户村民也有类似情况,涉及到村民人数众多,法官认为要想真正解决农户的租赁费问题,又避免衍生诉讼的发生,她带队深入镇村司法所、派出所了解情况,并且与司法所一并结合案件的类似性、个案的差异性组织村民及任某、唐某进行调解,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三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全部履行完毕,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该批案件调解结案,是清水河县法院推进繁简分流,多元化解决纠纷,优化司法资源的重要实践,它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审判业务部门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一方面便捷高效、依法合理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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