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治中心+退休法官”多元联动 巧解鉴定款拖欠难题
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综治中心+退休法官”多元联动优势,成功化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切实做到为企业解困、为行政减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向共赢。
2023年9月,原告某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与某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书》,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但合同到期后交通管理支队并没有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服务,后通过结算,交通管理支队仍欠付司法鉴定服务费用共计38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回民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司法鉴定服务费及逾期利息3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回民区人民法院秉持“源头化解、多元联动”的工作理念,在充分征得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案件纳入先行调解程序,并第一时间启动与回民区综治中心的联动调处机制,形成解纷合力。
回民区人民法院精心选派一名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退休法官宫静作为调解员负责本案调解工作。该调解员熟悉民事法律规范,且善于把握当事人利益诉求与心理预期,能够在调解中精准释法、理性引导。回民区人民法院随即与回民区综治中心沟通,由综治中心发挥基层社会治理“枢纽”作用,主动对接当地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为后续调解提供关键事实依据。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向原告耐心释明案涉鉴定服务项目已终止,但双方未对合同期外的鉴定费标准进行核算确认,若通过诉讼解决可能面临审理周期长,诉讼费用高等问题,引导原告理性看待权益实现路径;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其作为权利义务主体,支付司法鉴定服务款是法定责任,且拖欠行为可能影响后续政府项目合作信誉,同时结合综治中心反馈的工作进展,告知被告明确、可行的付款方案。在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后,调解员组织面对面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于2026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司法鉴定服务款24万余元。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申请司法确认,由负责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司法确认免交诉讼费,为双方节约了诉讼成本。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回民区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又一实践成果。通过“法院+综治中心+退休法官”的联动模式,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与社会治理资源,既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节约了司法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回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调解力量的优势,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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