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出台全区首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 以法治评估护航“十五五”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出台全区首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 以法治评估护航“十五五”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1-29 09:39:59 来源:法治呼和浩特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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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呼和浩特市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全区首部专门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的政府规章,《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呼和浩特市在法治评估领域迈出创新步伐,为“十五五”时期法治工作建设规划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制度创新:构建法治评估“呼和浩特模式”

《办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构建“评估原则-范围标准-程序机制-成果应用”的全链条体系,推动法治评估从“纸面”到“实效”的转变。

评估原则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客观全面、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公众参与、注重实效五大原则,确保评估工作与中央精神同频共振。

评估范围聚焦民生关切。将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纳入重点评估范围,对实施满五年或需修改废止的规章启动专项评估。

评估标准体系科学完备:首创“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六维标准,其中“实效性标准”明确要求评估规章的前瞻性、援引度和执行率。直指政策落地,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

机制突破:打造公众参与“智慧平台”

《办法》突出三大机制,推动法治评估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

一是公众参与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公开信息,建立“评估-反馈-改进”闭环,确保评估反映多元需求。

二是优化评估方法。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采用网络调查、案例研究等方法,提升评估效率。计划对实施满五年的政府规章分批次评估,快速识别出规章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长效保障体系。建立评估结果审核机制,将报告作为修改、废止规章或完善配套制度的重要依据。2025年,评估报告直接推动《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废止,实现“评估-决策”无缝衔接。

实践价值:为“十五五”法治建设筑基

法治的价值在于实施。《办法》的实施将推动政府立法从“文本构建”到“实践落地”的转变。

一是提升规章质量。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实施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二是增强政策认同。公众参与机制提升政策透明度,减少执法冲突。三是服务发展大局。评估结果直接服务“十五五”规划,为数字经济、生态保护等新兴领域立法提供数据支撑。2026年,呼和浩特市将依据评估报告启动《呼和浩特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废止程序,同步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办法》的实施是落实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重要举措,将推动政府规章从“制定”到“评估”再到“优化”的全周期管理,为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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