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和谐 “解”出效率 柔性司法护航创新
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核心理念,通过主动引导、专业介入与灵活协调,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力求将冰冷的“侵权”转化为温暖的“授权”,让沉睡的“知产”变为流动的“资产”,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与价值转化。
案例一:从“盗版办公”到“百万订阅” 计算机软件侵权案的商业转化
在天某公司与万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天某公司作为案涉计算机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人,万某公司未经许可在日常办公中大量复制、安装、商业使用其系列软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天某公司希望制止侵权并实现软件价值变现,万某公司需合法使用软件保障经营运转。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与商业分析,双方最终达成了双赢的和解协议:万某公司承诺停止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双方正式签订了《软件订阅合同》,万某公司支付许可费订阅天某公司的计算机软件服务。通过调解,将侵权使用转变为合法合规的商业采购,不仅清算了过去的侵权账目,为双方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更实现了从“对抗”到“合作”的华丽转身,让知识产权真正流动起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商业资产。
案例二:从“混淆视听”到“正本清源” 商标侵权案的品牌护航
华某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赤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涉及“万象城”“万象天地”等知名商业品牌的保护。某房地产公司在其楼盘项目中突出使用“万象新天地”标识,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法官采取了“疏导”与“规范”并重的调解策略,从法律风险、品牌价值、市场秩序等多角度进行释明与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某房地产公司承诺停止使用引发混淆的标识,并依法申请变更楼盘名称,确保新名称与权利人的商标不再构成近似,彻底切断市场混淆的可能。同时,通过合理的经济赔偿弥补华某公司的损失。这一调解方案既维护了知名品牌的显著性与市场秩序,又促使侵权方回归合法经营轨道,实现了保护品牌与规范市场的双重目标。
案例三:从“侵权赔偿”到“惩罚兜底” 植物新品种侵权案的源头治理
在某育种公司与A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中,侵权事实清晰,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A公司需赔偿某育种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提供其销售侵权种子来源的相关证据,此外,协议设定了严格的违约条款:若A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内容或再次侵权,则需支付惩罚性赔偿,若惩罚性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仍需承担补足责任。本案的调解亮点在于引入了“基础赔偿+提供种子来源证据+附条件惩罚性赔偿”的三重约束机制,构建了层次分明的责任闭环,是柔性司法的刚性落地,更推动纠纷解决从事后补救向源头治理深化。
未来,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灵活的解纷智慧激活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用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护航产业创新,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注入更持久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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