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警方持续打击:非法储存、售卖、运输烟花爆竹,11人被查处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强力推进非法运输违法行为打击整治工作,近期集中查办案件11起,行政拘留11人,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81箱,零散烟花爆竹1206个。
网络非法外之地,非法售卖不允许。
市公安局经网上巡查配合属地线下摸排,分别在玉泉区阜丰味精厂附近一库房内查获李某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在赛罕区金河镇舍必涯村查获贾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在回民区光明路查获李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150余箱。经调查,上述三名违法行为人对非法储存、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均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储存危害公共安全要记牢。
玉泉区公安分局小黑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后桃花村一处门脸房内疑似售卖烟花爆竹,联系该房屋租客何某某将房屋打开发现其在屋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民警现场清点,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48箱,零散烟花爆竹1206个。何某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玉泉区公安分局小黑河派出所依法对何某某行政拘留。
回民区公安分局海拉尔西路派出所接到线索称回民区众环小区附近一个平房内存放有烟花爆竹,民警到达现场核查,发现郭某某在平房内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9箱。经调查,郭某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回民区公安分局海拉尔西路派出所依法对郭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再次提示:
非法储存、售卖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法不允许不可为;因非法行为被处罚,法不容情代价大。春节临近,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为了我们共同家园的安全祥和,希望大家遵章守法,为维护公共安全尽一份力,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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